1980年,托格森和凱爾(Torgerson、Kail)對學習障礙兒童記憶能力差的問題作出如下結論:
(1)有學習障礙的兒童無法充分使用正常兒童的學習策略。例如,當要求正常兒童記憶一份詞匯表時,他們不但會自己背誦表上的單詞,還會通過分組和分類復述來加強記憶效果。而有學習障礙的兒童通常不會自發(fā)使用這些策略。
(2)有學習障礙的兒童記憶能力差還可能是語言能力差造成的,正是這一原因使他們在記憶口頭材料時感到特別困難。
所謂思維,是指解決問題和概括事物的能力。廣義地說,思維能力就是所謂“智力”水平。根據定義,有學習障礙的兒童的智力一般來說是正常的。因此,最初的研究工作很少考慮他們的思維過程也就不足為奇了。
1)沖動一反應。在這方面最早進行的工作是研究人的“認識方式”,也就是人在遇到問題時是如何進行思維的。“沖動—反應”便是認識方式的一種,已經引起人們對學習障礙領域的廣泛注意。研究者們通過杰羅姆·卡根(JeromeKagan)及其同事發(fā)明的“相似圖形比較測驗”無一例外地發(fā)現,有學習障礙的兒童比其他同齡兒童更易于憑沖動行事。當一個需要解決問題的任務擺在他們面前時,他們不是對各種方法作一番選擇,而是匆匆作出反應,結果難免不犯錯誤。
2)全面認識。有學習障礙的兒童在所謂全面認識技能方面存在問題。全面認識包括兩個部分:①了解需要什么技能、策略和方法才能有效地完成任務;②有能力利用自我調整機理(如計劃行動、評價進行中的活動的效果、檢驗努力的結果、補救困難造成的損失)確保順利完成任務。
全面認識涉及三個不同的方面:全面記憶、全面聆聽、全面(閱讀)理解。研究結果表明,學習障礙兒童在這三個方面都存在問題。其中有許多孩子不能像正常兒童那樣根據任務的需要制定多種可供選擇的策略,不能透徹地理解別人講的話,也不能始終把握閱讀材料的內容和根據需要進行調整以更好地理解內容。